我上次画画已经很久以前了,厚实的画图本上只有薄薄的两张黑白水笔画,我都不知道赳赳什么时候在后面添加了一张淡淡的彩色的铅笔画。
喜欢她,因为她像小朋友一样单纯。
去过好多地方,却还是要为只有四十分钟船程的印尼小岛之旅而高兴的欢天喜地。拿着自己盖得花花绿绿的护照,和我比谁的签证章多。
自己挣钱了可以买自己喜欢的东西了,但是还常常在太阳下走十五分钟去搭巴士,而不愿意就在楼下招一辆出租车。
喜欢躺在床上拿一袋开心果,然后一颗一颗的吃把壳堆在一张纸上。我把纸拿去扔掉的时候,她会高兴的活蹦乱跳。
入迷一样天天上天涯上吃喝玩乐,在吃喝成都版看到别人的帖子一直到口水直流。于是天天盼着回国,准备在成都华阳乐山双流吃个遍,说顺便还要把我别上。
在家的时候每天都在厨房里面套着围腰,满头大汗,忙里忙外的等我下班,然后一个人做好一桌的饭菜。
偶尔还要霸道一下,把所有枕头抢过去一个人霸占。
偶尔还要懒惰一下,懒洋洋的让我给把牙膏挤在牙刷上给她拿到面前。
偶尔还要疯狂一下,拿着毛绒玩具和我互相斗殴。
喜欢她鲜明而坦荡的性格,一直都这样,就像她偷偷摸摸拿起我的彩色铅笔在我的画图本上画的画,一样干净。
|